16.
小學時期除了官方畢冊外,也很流行各自買不同風格的筆記本,拿給要好的同學寫。有些人只簡單寫個半頁,也有人洋洋灑灑寫個四五頁;寫的內容可以是自己的星座血型興趣,或是想說的話,或是當年最流行的組合藝術字,例如「百事可樂」或「一帆風順」什麼的。

我也跟風買了一本,而且很積極地給每個同學寫。有一個女同學直接說她不想幫我寫,結果我就先給其他同學寫,然後再跟她說全班同學都寫了,剩你沒寫;於是她就一臉為難地幫我寫了。之後我就跟同學們炫耀我是第一個讓全班同學都寫了的人。

現在想想,我小學時期討人厭不是沒有原因的。
 

17.
有一堂國語課,老師介紹了八個「蒼」字的用法,並希望同學們能造出一個句子,同時包含這八個用法;誰先想出來就先舉手。我很快就把句子想好了,立刻舉手唸出句子:「在蒼綠的森林中,一個蒼老的人,臉色蒼白,看著蒼鷹從蒼穹中飛過,心想:『世事白雲蒼狗,何時蒼天才能拯救蒼生呢?』」

老師十分讚賞,並要我把句子寫在黑板上。老師繼續徵求另一個句子,結果另一個同學唸出的句子跟我的句子大同小異;老師點了點頭,說差不多但也很好,請那位同學也寫在黑板上。我心裡很得意,心想哼哼速度比我慢,造出來的句子也不過如此嘛。

現在想想,我小學時期討人厭不是沒有原因的。
 

18.
五六年級有一天,正在唸研究所的導師發了一份問卷,要每個同學填上三個最喜歡的同學,和三個最不喜歡的同學,並說明原因。我記得當時填了三個喜歡的同學,原因都包括了「因為功課好」,而三個不喜歡同學的原因都包括了「因為功課不好」;因為我覺得認真唸書功課就會好啊,功課不好的同學一定都是調皮搗蛋不愛唸書的壞小孩。

現在想想,我小學時期討人厭不是沒有原因的。
 

19.
五六年級班上有一對男女同學,明明沒有在一起,卻總是大家八卦起閧的對象;不管任何活動或是平時聊天都會硬把他們兩人湊成對,甚至演話劇的時也要安排他們演王子公主還有吻戲。當時沒有數位相機只有傳統底片相機,但我的傻瓜相機有可以重複曝光的功能,再加上可以遮住半邊鏡頭的塑膠片;於是我就手動製造出一張男方親吻女方的照片(雖然合成技術很差,兩張臉的大小差了好幾倍),並且無視當事人意願到處傳閱供大家起閧。這一切都只是為了引起同學們注意而已,但當事人我想應該是很尷尬的吧,就算本來有什麼發展的可能也都變成不可能了。

現在想想,我小學時期討人厭不是沒有原因的。
 

20.
三四年級某次上實驗課時,班長喊完請立敬禮老師好後,我趁著隔壁女同學準備坐下的時候把椅子拉開,害女同學一屁股坐到地上。女同學人很好沒有生氣,而我當時也不知道這樣有可能害人摔傷,甚至下肢癱瘓的可能性,純粹覺得好玩而已。

現在想想,我小學時期討人厭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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