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條橘子
#AClockworkOrange
#防雷線下有雷
發條橘子(A Clockwork Orange)
久聞此片受推崇的程度,因此一直避開各種介紹文,想找機會用一無所知的純然狀態來享受。結果我確實非常喜歡,滿滿的邪典片氛圍引人入勝,所有詭異的元素放在這個半架空的世界觀裡居然合情合理。更驚豔的是延伸出來的哲學議題,即使放在將近50年後的台灣現況裡依然毫無違和,仍然值得探究(或是吵成一團),光是這一點就大勝其他邪典電影了。不過我也沒看過多少邪典電影,這樣講好像有點太武斷,還是更正一下:光是這一點就大勝《台北物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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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防雷線,看電影的動力持續低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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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前1/3就是一群小混混無惡不作的過程,毆打老人、打架、飆車、私闖民宅、強暴。但是導演刻意安排不流暢的劇情節奏,以及教人摸不著頭緒的夥伴關係及人物個性;並利用對白、表情、色調、配樂、擺設、服裝、道具、生物創造出了一個詭異的氛圍,模糊了劇情的真實性。極速快轉的床戲、處處可見的性暗示符號、暴力場景和交響樂的愉悅,使得性與暴力這兩個禁忌元素被推向嬉謔的極致。
原本以為這部片應該會一路邪典到底,中段主角入獄時我也一直在等待他在獄裡大鬧一一番(或是假裝改過然後出獄大鬧一番)。結果後半段的劇情居然闖進一連串的哲學問題中,從生理上改造罪犯,以制止犯罪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與醫療倫理?如果犯罪者自願接受,是否就可執行(如同部分國家對於性犯罪者接受化學去勢的態度)?片中安排主角被改造後即刻出獄,而將懲罰的權利與責任留給社會(被老人圍毆、在家人面前受辱、強迫聽音樂因而痛苦到跳樓);如果現實生活中的罪犯經過生理改造確定無再犯之虞,這個社會能夠接受讓他出獄,不接受任何懲罰,或者減輕部分刑罰嗎?刑罰的目的究竟是為了懲罰罪犯,還是防止再犯?二者的比例應如何拿捏?
此片如果在現在上映,依照台灣的社會風氣,我想很多人可能會大力贊成讓罪犯強制接受治療吧;至於治療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是否有研究證據支持、有沒有可能產生其他不良後果,可能就不會有太多討論的空間,更遑論受刑人的人權了。最後可能就像電影的結局,真正得利的還是那些藉題發揮的政治人物吧。上網查資料時看到原著小說作者對於電影結局停在倒數第二章頗有微詞,但光從新聞內容來看,我其實比較喜歡電影結局停在這裡耶,小說最後一章主角自動改邪歸正的結局好詭異啊;不過我沒看過原著小說,不知道怎麼處理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