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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五、六年級的寒暑假,導師都會在原本的假期作業以外,要同學們額外多默背一篇長篇古文;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以及長恨歌。而且老師還會在假期後半段輪流打電話到同學家,指定特定段落抽考。我知道現在文言文要佔國文教學多少比例有很多討論與爭辯,我也同意文言文的比例可以適當減少(畢竟現代人溝通還是都用白話文啊,很多人連白話文都講不好寫不好了);不過當時背這兩段古詩對我而言其實是相當有趣的回憶,邊背的時候邊幻想大家在河邊喝酒聊天聊到哭(現在想想他們一定喝了不少),還有楊貴妃很美但死得很慘的樣子。至於背這些文言文長大後有沒有用?我覺得還滿有用的啊,當你想表現浮誇、表現假掰或是想要嘲諷人的時候,落出幾句文言文就可以顯得自己很厲害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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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雖然人緣不好,但居然還是讓我交到一個好朋友。我們從三、四年級就同班了,但一直到五、六年級持續同班後才慢慢變熟;也忘記為什麼變熟,可能是因為家住得近,放學時走到路隊解散後還會一起走一小段路吧。我們會互相到對方家裡打電動,那時候我們最常玩的是格鬥三人組,我最喜歡用的是唯一的女角(長大後才知道很多gay都愛女角)。我和他分別住在背對背的兩排公寓中,我們也曾經從他家公寓樓頂翻到我們這排的樓頂,跑下樓後再跑來我家,對小時候的我而言已經算是很難得的冒險經驗了。
他應該算是我人生中第一個所謂的死黨吧,對於在我那麼沒人緣的小學時代更顯珍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為什麼他會願意跟當時不討喜的我做朋友,但總之我還是滿懷感謝。只可惜國中後我們不同班,再加上我一向很少不主動聯絡朋友(太害怕被拒絕)所以就慢慢失聯了。現在雖然還是住在附近,但可能剛好作息又錯開所以很少遇到,只能在網路上偷偷發文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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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上課時,老師要我們用筆在桌子上排出自己姓名裡的任何一個字(完全不記得為什麼要這樣做)。我的姓名每個字筆劃都不少,還好那天剛好因為美術課而多帶了好幾支筆,才勉強排出「峻」。其實我的姓名總筆劃45劃還滿多的,常跟朋友開玩笑說每次考試當我寫完姓名時,別人已經答完好幾題了。但不得不說我還滿喜歡這個名字的,又險峻又雷霆萬鈞,很有氣勢;也許我就是命中太缺氣勢,才要靠姓名來補足氣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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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小學的時候覺得校園很大,從校園一角走到另一角要花好多時間。畢業後就很少回學校,大概只有每次選舉民意代表時因為投票所就在母校,所以有機會回學校晃晃;記得第一次擁有投票權回學校投票時覺得怎麼校園變得這麼小!?後來才想到不是校園變小,而是我長高、長大了,所以才會覺得校園看起來變小,走沒幾步路就逛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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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年級有個女同學姓鐘,但我在字典裡只有看到「鍾」可以被當作姓,「鐘」的解釋並沒有提到可以當姓,這個疑問就一直停留在我心裡。有一次上課時討論到哪些字可以當姓,有人提到「鐘」,我就舉手說字典裡只有「鍾」才是姓,「鐘」不是姓;老師說但就是有同學姓「鐘」,所以「鐘」就是可以當成姓嘛。我當時還是很不服氣,想說字典明明沒有這樣說啊;但也沒有再多說什麼。現在想想我手上那本又不是多大的字典,幹嘛這麼深信不疑;而且我究竟幹嘛管人家姓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