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忘記是大一還大二的醫檢師節,在大安森林公園舉辦活動;系上也找了我們幾個學生去打工幫忙。我很喜歡在系上的打工機會,因為可以趁機和朋友聚會聊天,這比起打工費用重要多了。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安排視障人士幫民眾按摩的活動,我們從大安森林公園東北角的路口開始,一路引導著視障朋友走到舞台旁。這是我第一次接觸視障朋友,當然也是初次引導視障朋友走路,因此十分戰戰兢兢,深怕沒有引導好會造成什麼意外。(畢竟我本身也是易跌倒體質)
到了活動最後,台上傳來一陣刺耳的女聲:「大家好~我是厲~耿~桂芳~請大家多多支持~」我很少因為聲音而這麼不喜歡一個人,但她的語氣真的讓我覺得非常不誠懇;而且她的發言完全沒有提到醫檢師,我跟同學們都覺得來醫檢師節卻不提醫檢師,只強調自己是市議員,要大家支持她,根本一點誠意都沒有啊!多年後得知她是反同志勢力的重要一員,只能說我當時真的是沒有討厭錯人哪。
42.
上大學以前,我並不覺得自己的吃飯速度跟別人有什麼差別;但上大學以後,我忽然發現自己吃飯速度明顯比其他同學快。但我並沒有刻意增加速度啊,到現在還不清楚箇中原因。大一下某一天,我和同學們一起在台大醫院東址樓下的漢堡王吃飯。一個同學說我每次吃東西都吃這麼快,這樣會消化不良,就叫我每口都咬100下試試看。一向激不得的我一口答應,每口真的都咬100下,咬到後來根本一點味道都沒有了。以前都是我很快吃完後悠閒地等大家吃完飯,那天變成所有人等我一個人吃完飯;這應該是我人生吃得最有耐心的一餐吧。
43.
大一上學期的體育課無法選擇項目,所有人都必須選擇「體適能」,而且男女分開;至於體適能的上課內容則由老師自行決定。到了學期後半,老師開始帶我們打壘球;前幾堂只是練習傳接球,最後一堂課時就把整個體育班上的同學分成兩隊進行比賽。老師強調每個人都要上場打擊至少一次,但由於國中有關於棒壘球打擊的慘痛回憶(見【國中】38.),我怎麼樣都不想上場打擊。剛好我們這一隊的幾乎都是自己系上的同學,於是我就跟他們說我不要上場打擊,並且儘量站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方。結果老師還真的沒發現有個同學沒上場打擊。最後我們隊輸了,懲罰是全隊伏地挺身,但我卻一點也不在意,因為我成功逃避了一件我不想做的事情,真的好爽喔哇哈哈。
44.
大一下的全系導生會安排在台大醫院西址某個室內空間,還有卡拉OK設備供大家唱歌同歡;我還被拱上台和導師合唱了「無言的結局」。那天我其實有點感冒,但當時我還滿很喜歡從台大醫院悠閒地走路回家,因此導生會結束後評估了一下身體狀況,就決定走路回家。從常德街轉往公園路的時候,忽然有個三、四十歲的男子走過來跟我搭訕,跟在我旁邊一直叫我底迪,問我怎麼這麼晚還在這裡,好像稱讚了我幾句,說想認識我。
我們經過凱達格蘭大道、北一女、氣象局;這段段路程中他邊聊邊開始把手搭在我腰上,接著不安份地愈伸愈下面。經過市北師(當時尚未改制成台北教育大學)側門時他把我拉進去,在圍牆內的陰暗角落開始上下其手。我的腦中一遍混亂,一方面知道自己在被性騷擾,所以應該要抗拒;但內心其實既害怕卻又有點期待。他試圖想掏出我的陰莖,我忘記有沒有被他掏出來了,就算有也不是太久。在理智的提醒之下我推開了他,快步往前走,不顧他在身後喊著;見他沒有立刻追上來,心想應該擺脫他了吧。
45.
當我自以為終於擺脫性騷擾犯,走到南海路時,他又出現在我身後了。他持續纏著我,問我要不要去他家;我本能地覺得這樣會有強烈的出櫃風險,因而斷然拒絕。於是他就把我拉進歷史博物館的圍牆內,把我的陰莖掏出來把玩;不過陰莖只有稍微膨脹,沒有勃起地太厲害。他試圖想用類似「你不是男人嗎,怎麼硬不起來」之類的言語來刺激我,不過我心裡想的是你的手技又沒有很好,我當然硬不起來啊。之後他就自己掏出來,本來要我幫他打手槍,我不理他,他就自己打。等到他一射出來我就立刻掙脫他,趕快走回;因為我知道剛射完會進入有點放空且性慾消退的聖人模式。
整個過程中我始終有在抗拒,但沒有抗拒得太厲害。事後我一直說服自己是因為感冒有點昏昏沈沈,再加上怕他會用暴力脅迫我,所以我才會就範的;但內心深處其實知道自己在過程中對於人生難得遇到的性接觸是好奇和期待的,甚至事後還會偷偷回想當時的感覺。當時心裡也有另一個聲音覺得這件事讓我「髒掉了」,不過我其實沒有太多罪惡感,想說只要不被人知道就沒事了。我當時也想說那個人會不會藉此要脅我,心裡還設定好假如那個人再出現我一定要演得超鎮定,假裝沒發生過這回事。幾年後我也逐漸淡忘了這件事,到30歲以前都不曾想起來過。